
人物檔案
姓名:張明星
單位: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檢察院
關鍵詞:食品安全監督
今年5月的一個晚上,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檢察院民行科干警張明星值夜班,他準備叫份外賣,瀏覽手機時,無意中發現提供外賣的商戶公示的信息不盡相同,有的商戶連《食品經營許可證》都沒有公示。這些沒經過相關部門審核把關的商家提供的食品,有沒有安全保證?
張明星立即查詢了相關法律法規,發現2018年1月1日實施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第三方平臺、商戶應當在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公示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的食品安全檔案信息,否則系違法,應予警告或者罰款。
根據這一線索,張明星和同事一起到工商部門、食藥監管部門調取了相應資質數據,對轄區400家經營外賣商戶的公示信息進行了抽樣調查,發現大多商戶未按照規定公示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信息,52家商戶有食品安全經營許可證卻不公示,還有個別商戶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就進行外賣業務,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經過充分取證,張明星向監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要求開展專項行動,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整改,并向徐州市檢察院進行了專題報告。徐州市檢察院要求各縣區院按照“泉山經驗”,依法調查取證并向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敦促開展了一場規范外賣經營行業的專項行動。
“民行檢察不能光靠等案上門,要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增強敏銳度,找線索,當發現案件線索可能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時,主動出擊!闭f到辦案體會,張明星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