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榜樣,成長的過程中,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近期“萍鄉檢察”推出了“榜樣在身邊”系列訪談,今天我們邀請到的是湘東區檢察院劉品,以下是訪談摘要。
劉品,1990年出生, 2014年進入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檢察院。從檢以來,劉品主辦或參辦各類刑事案件300余件。因工作表現突出,劉品獲得“全省檢察機關未檢業務標兵”“首屆湘東五四青年獎章個人獎”等多項榮譽,撰寫的《附條件不起訴的適用困境與完善》一文獲得全省第八屆檢察理論研究年會一等獎,還代表江西檢察系統參加了全國檢察機關未檢業務競賽。
2014年,劉品進入湘東區檢察院,一直戰斗在公訴一線,逐漸從一名檢察新兵成長為業務骨干。近兩年來,劉品參與辦理了江西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楊玲玲(正廳級)受賄案,以及文友良、范繼明、鐘振秋三名縣級干部職務犯罪案等一批難辦的、有影響的案件。同事們談到劉品,說她雖然年紀小,但工作能力不小,每逢有重大疑難案件,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劉品。
★辦了這么多職務犯罪案件,有沒有什么感觸?
職務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辦理的過程其實是一樣的,都是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做到公正客觀,確保不枉不縱。
★聽說你在辦楊玲玲案的時候,“拋家棄子”在南昌出差兩個多月,現在回想起來有沒有小心酸?
在南昌的兩個多月,家人和孩子見不到我,只能晚上視頻的時候見面。我寶寶還很小,哭著說想媽媽,叫媽媽不要工作了,當時確實有點小心酸。但作為檢察干警,辦案是我們的使命,我們既然選擇了這份職業,就必須把案子辦好,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這份職業、這個身份。
★你是如何理解把案件辦到極致?
極致,按我的理解,就是要在能力范圍內,努力做到最好,讓人民滿意。2018年在參與辦理的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中,我們堅持懲治犯罪與追贓挽損并重,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幫助受害企業挽回經濟損失450萬元,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在我看來,這就是把案件辦到了極致。
2017年至2018年,劉品負責院里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為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效果,劉品嘗試委托當地高校開展未成年人社會調查。2018年4月,湘東區檢察院與萍鄉學院政法學院共同簽署了《關于開展社會調查和幫教的合作協議》,在全省首創了高校法學專業學生參與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模式。
★怎么會有讓法學專業大學生參與涉罪未成年人幫教的想法?
我曾經目睹過一個孩子,剛開始只是盜竊100、200元,發展到最后搶劫致人死亡。那個時候我就在想,如果能給他更好的幫教,有一個好的幫教場所教給他一門謀生手藝,他是不是就會懸崖勒馬,不至于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有一定程度的法律素養,年紀也不大,和涉罪未成年人代溝少,能更好開展工作。
★作為90后業務骨干,有什么想和青年干警分享一下嗎?
既要努力工作,也要用心生活,努力成長,讓自己的每一天都充滿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