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對刑事申訴,他秉公執法敢于監督,確保群眾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維護好司法公正的“水源”;接待來訪群眾,他絕不止步于就案辦案,站在百姓的角度去解決問題,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層……陳清華,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二級檢察官。和陳清華共事十多年的老同事說他肯吃苦愛鉆研,從不嫌麻煩,有很深厚的“執法為民”情懷。他自己亦承認,“工作上,就是一個喜歡給自己找麻煩的人”。
一、公正執法 喜歡給自己“找麻煩”
對湘東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陳清華,同事一句話評價就是:喜歡給自己找麻煩。
從事檢察工作16年,從早些年查辦職務犯罪,負責控告申訴檢察,到如今維護國家公共利益,對待辦案,陳清華從來不怕給自己找麻煩。
2017年,因企業員工兩年間累計侵占公司油款40余萬元,涉案員工得25萬余元,萍鄉一家企業法人提起申訴。該案提起公訴后,涉案的員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但因為沒有追回受損利益,公司法人代表詹某表示不服判決,向萍鄉市湘東區檢察院提起申訴。
記者了解到,該案中,原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緩刑,退贓2萬元。但未在判決書中寫明責令退賠的內容,既沒有為被害人挽回損失,還剝奪了被害人的訴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具體內容,應當在判決主文中寫明。判決書中未寫明責令退賠內容,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被非法占有、處置的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當時作為湘東區檢察院控申部門負責人,陳清華全面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他發現當地同類刑事案件的判決中,法院的量刑一般依據刑法分則,在刑法分則中,沒有明確對犯罪分子違法所得財物沒收和責令退賠的相關要求。為此,法院對該案的再審檢察建議不予采納。
要不要提起抗訴?當問題提交到檢察委員會討論時,引起很大的爭議。有觀點認為,依照法律規定,對于已經生效的刑事訴訟,受害人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能提起民事訴訟。同時,退賠是民事方面的內容,檢察機關不應介入。判決沒有問題,再審檢察建議不予采納,檢察機關不應介入,陳清華似乎也有理由對受害人的申訴事項不予監督。但在陳清華看來,該案中受害者被侵犯的利益沒有得到保護。
“不能讓當事人對法律失望,”陳清華說,一定是漏了法律條文中的某一細節,于是他一遍遍地翻看熟悉的刑法條律,最終在總則的第64條找到依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隨后,陳清華迅速報告院領導,決定提請抗訴。2018年,法院采納抗訴意見,再審判決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單位違法所得,這是近十年萍鄉市檢察機關首例按審判監督程序成功抗訴的案件。此后,當地侵占類經濟犯罪刑事案件中,判決主文中最后都會附上一條責令被告退賠。申訴人感慨說道,因為陳清華的執著鉆研,讓更多的當事人相信法律、信仰法律。
二、 維護公益 實時留神挖線索
2019年,陳清華被調到公益訴訟部門。
要真正把公益訴訟做好,線索除了一部分來源于上級交辦外,另外還要靠自己履職中主動發現、時時處處留神!叭舨皇菚r常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記在心上,他不會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去給自己‘找麻煩’!蓖聜冋f。
2019年5月,上官嶺煤礦因污染環境被立案調查。陳清華去調查取證,無意識中發現這是一家國有資產轉制后的民營企業,再進一步了解,當初出讓價格是2474萬元,而認購方實際上只支付部分。去相關部門核查,發現5年來,該煤礦根本沒有欠款往來記錄,700多萬元的國有資產消失得無聲無息。
當陳清華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后,認購方當場償還了200萬元欠款,并對余欠作出還款規劃。
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萍鄉市某有限公司在湘東區某采石場非法露天堆放大量固體廢物。陳清華調查發現,2017年6月,萍鄉市某有限公司在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情況下在萍鄉市湘東區某村建成礦產品加工生產線并開始加工過濾提取鋰液(俗稱鹵水),在生產過程中產生了大量尾渣。為處理尾渣,萍鄉市某有限公司左某、劉某等人將尾渣非法傾倒于某采石場,共計26849.5噸。經鑒定,該固體廢物為危險固廢,嚴重污染土壤及周邊環境。對此,作為辦案檢察官,陳清華一方面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監督立案偵查,同時針對同級環保部門存在履職不力問題進行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及時清理露天堆放的危險固廢。
2019年11月,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由被告對非法堆放含鈹危險廢物場地的受損土壤環境限期三個月內進行修復,如自行不修復或不愿修復的,則需一次性支付生態修復費人民幣23.68萬元等等。最終,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公司達成庭前調解,由被告人萍鄉某有限公司自行聘請第三方公司按照江西求實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所確定的生態環境損害修復方案,主動修復受損生態,并由市湘東生態環境局對修復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在街上,看見煙草銷售點未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及電子煙”標識,他向煙草專賣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去祭掃的路上,發現道路安全隱患處沒有設置顯目的警示標識,他向交通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在河邊散步,聞到廢水的氣味,他去查找排污口,向環保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從事公益訴訟工作以來,陳清華靠著留神發現大大小小的線索,發出了檢察建議26份,捍衛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矛盾調解 站在百姓角度思考問題
“如果不是從受害人心理去考慮,陳清華不會這么鉆業務!标惽迦A的直接領導,與他同事16年之久的湘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金日萍說,陳清華有一種很深厚的執法為民情懷。
這種執法為民的情懷不僅是對受害人,對被告也是一樣。陳清華在控申科的時候,專門接待上訪群眾,面對上訪雙方,如果當時只有一杯茶水的話,一定不能端上來,必須等到另一杯水開了一起端。照顧雙方情緒,從最小的事上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麻山鎮村民段某猜疑鄰居王某損壞了自家的水泥模板,為此報復損壞了王家的大門,還打傷了王家的男主人。當地派出所介入后,段某家人賠付醫藥費5000元,傷人者取保候審。該案移送起訴后,法院判決傷人者拘役5個月,緩刑9個月。因為賠償金遠不抵實際發生醫藥費,傷人者又適用緩刑,受害方王家表示不服判決,向檢察院提起申訴。
這起案件情節簡單,接到案子,陳清華認為這是一件結果了然的案子,只要提出抗訴,被告必將全額賠償醫療費用,并被拘役。但陳清華思量著,如果真抗訴,這樣的結果反而會導致矛盾升級。被告年紀輕輕,就受到刑事處罰,往后就業、娶親都將受到影響。原告一時贏得了官司,但被告刑滿釋放后,兩家依舊是鄰居,今后如何相處,這個仇將越積越深。
陳清華決意不提起抗訴,寧可多麻煩自己,也要用調解來處理矛盾。剛開始,原告不服氣,鐵了心要讓被告坐牢,被告認為自己已經賠了錢,不予理睬,雙方僵持著。陳清華一邊調查取證,一邊來回做工作,把抗訴后的利害關系分析給雙方聽,雙方同意接受調解。之后,陳清華又邀請人大代表、律師、村委會和群眾代表進行聽證,最終段家取得了王家的諒解,雙方握手言和。
“在很多因瑣事引發矛盾糾紛的案件中,不能只圖解決案件本身問題,要將情、理、法相結合考慮,盡量化干戈為玉帛,達到法律、社會多個方面效果的有機統一!标惽迦A說,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慮并解決問題,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層。在他接待的群眾信訪案件中,矛盾調解率達到100%,湘東區人民檢察院信訪接待室還因此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