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淅川縣檢察院技術信息科科長羅剛,是河南省檢察系統少有的雙高職稱和具有文件檢驗、痕跡檢驗、司法會計檢驗三項跨門類鑒定資格的鑒定人。從檢32年來,他辦理4500余起檢察技術鑒定案件無一錯案,有6起鑒定案件被省、市兩級檢察院評為精品案件,被評為首屆全省十大“檢察之星”。
羅剛創新運用“相同筆畫對比法”出具的鑒定意見,將虛構中標工程項目,與他人簽訂《工程轉包承諾書》詐騙30萬元的詐騙案,辦成了鐵案。
2019年12月,河南某公司總經理趙某以公司中標某地工程為由,找呂某施工并收取服務費30萬元,而且與呂某簽訂了《工程轉包承諾書》。當呂某發現該公司沒有參與該項目競標,純屬虛構中標項目后,便要求二人退錢,趙某在退贓2萬元后,不再支付余下款項。2020年6月,呂某在要錢無望后,向淅川縣公安機關報案。同年6月16日,趙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0月,該縣檢察院在審查中發現,《工程轉包承諾書》上趙某的簽名成為其是否參與詐騙、是否系主謀的關鍵證據之一。
對此,辦案檢察官委托技術人員進行筆跡鑒定,確認趙某的簽名是否系趙某本人書寫。但其藝術簽名“趙某”部分筆畫缺失,相互借用,單字的結構已發生變化,難以作出鑒定意見。為此,羅剛創新運用“相同筆畫對比法”,對承諾書內容和“趙某”藝術簽名進行同一認定,破解了這一鑒定難題,有效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2021年3月,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2020年春節,淅川縣山區發生一起故意縱火案件,案犯氣焰囂張,竟在現場留下字條:“我乃山大王,放火深山藏,你要抓到我,我是你兒郎!”淅川縣公安局刑警隊根據字條收集了41個嫌疑人字跡,委托羅剛進行鑒定。羅剛根據字條內容和筆跡,大膽提出了罪犯的特征:“高中以上文憑、有犯罪前科、練過毛筆字、喜歡唱歌、愛顯擺!边@樣一下子縮小了排查范圍。這一重大發現,使他最終得出結論,并挖出了嫌犯,使這起縱火案得以順利偵破。
技術部門在開展技術性證據審查過程中,存在著技術證據丟失、鑒定力弱化等問題,嚴重影響鑒定質量和辦案效果。對此,羅剛從機制建設入手,開展證據同步審查,實施一體化技術鑒定,推行公檢法聯合審查,為辦理“鐵案”提供“精品鑒定”。河南省南陽市檢察院檢察長薛長義稱贊道:“淅川縣檢察院立足司法改革新形勢新要求,規范訴訟環節技術性證據審查,促進了檢察技術與檢察業務的深度融合,值得各縣區院學習借鑒”。
(本報特約記者汪宇堂?通訊員劉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