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云港市灌南縣人民檢察院環資辦案團隊是一群奔走在灌河兩岸、巡航在碧海之上的公益訴訟檢察“工匠”。
該團隊組建4年以來,成功辦理了全國首例海洋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全省首例海洋類盜采海砂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先后獲評省個人二等功、省集體三等功、省優秀辦案團隊。3起案件入選全省、全國典型案例,建立全國海洋生態修復標準,以案推動江蘇被農業農村部列為伏休期間毛蝦專項(特許)捕撈唯一試點省份。
“這群年齡平均在35周歲以下的年輕人,靠的正是對新時代公益訴訟檢察使命的拳拳之心,是對重大疑難問題不斷鉆研的勁頭!2019年,該團隊積極承擔全省公益訴訟培訓班任務,在結業課堂上,張立檢察長這樣評價這支團隊。
行穩致遠 篤行不怠
“海州灣非法捕撈案”一戰成名
“海州灣非法捕撈案”是江蘇省海域近10年來破獲的最大公司化、集團化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被告人在國家規定的禁漁期內,使用“雙拖網”進行非法捕撈,漁網的網眼比小手指還細,高20米,長40余米,將所到之處的海洋生物一網打盡,這就是漁民所說的“絕戶網”,現場查獲的漁獲物凈重近12.8萬公斤。
收到案件后,該團隊反復研究,認為涉案公司規模大、漁船多,此次捕撈絕不是個例,于是迅速成立公益調查小組,趕到漁業公司開展調查取證。經偵查發現,這個犯罪集團在三年內非法捕撈量竟高達910萬公斤。
案件涉案人數多、非法捕撈量大等問題,為取證固證,以及對海洋生態損害數額的認定與修復帶來了很大難度,如何解決?
該團隊積極謀劃,召開全國“一帶一路海洋生態保護暨非法捕撈案件法律適用研討會”,全國非法捕撈領域法學教授、鑒定專家齊聚一堂,對海洋生態環境領域的犯罪情況進行了專門研討。
“這個案子最大的意義在于,在司法實踐中率先提出海洋非法捕撈案件生態修復方案適用‘捕什么還什么’‘捕多少還多少’的海洋生態修復原則,針對非法捕撈行為對29種魚類、頭足類生物造成的傷害,結合各種海洋生物在海洋生態中的地位,提出了增殖放流、勞役代償、修建海洋牧場等多元化生態修復方案!蔽髂险ù髮W西部生態法研究中心教授徐以翔這樣說。
案子結束,但是辦案團隊卻沒有止步,團隊主動申報最高檢理論研究重點課題《設置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相關問題研究》,積極開發公益訴訟課程,承辦省院環境資源公益訴訟培訓班任務。同時,牽頭6省15個地區成立了一帶一路海洋生態檢察官保護聯盟,為海洋生態保護披上了“藍色鎧甲”。
砥礪前行 繼往開來
“非法采砂案”服務大局
2017年3月29日至5月11日,被告李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證,且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形下,以航道清淤的名義,用采砂船多次在連云港市贛榆區海頭鎮東側海域采挖海砂,累計采砂22944.15立方米。
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檢察官們還發現,由于海砂交易利潤巨大,催生出一批海砂交易“中介”,這批“中介”團伙分工明確,其中海砂沖洗和倒賣是關鍵環節,需要利用內河碼頭來進行。
“采砂洗砂過程中形成局部區域含沙量驟升驟降,會對海洋水質產生很大影響,降低海洋中浮游生物和仔稚魚資源等的生產力和免疫力,危害海洋生態系統,采砂結束后形成的沙坑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恢復到原地形地貌!比珖舜蟠、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副總工程師印萍
2019年5月23日,灌南縣人民檢察院向灌南縣人民法院提起附帶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承擔90.8萬元損害賠償,對于不可以養殖放流的貝類提出用中國對蝦進行增殖放流,并要求被告人在省級以上媒體賠禮道歉。
同時,該團隊及時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全縣開展非法碼頭整治行動,集中拆除非法小碼頭56處,恢復灌河岸線22.2公里。通過對海砂開采行為進行專項調查,形成《河沙限采后海砂成為新的“軟黃金” 海洋非法采礦案件四大新特點亟需引起重視》專項報告,引起最高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委的高度重視,推動建立國家級海砂開采利用戰略。
初心如磐 踔厲風發
“毛蝦案”情系于民
2018年6月11日(禁漁期內),江蘇海警支隊四大隊在黃海海域巡邏執法時,發現4艘漁船出海作業,漁船上所使用的網具經現場查看為多錨張網,其網眼小于東黃海地區海洋捕撈最小網目尺寸35毫米的規定,因此被認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2018年9月,這四起案件送到了環資辦案團隊檢察官的手中,提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仔細分析案情,檢察官們認為,這類案件有其特殊之處。
按照農業農村部規定,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為渤海、黃海海域的休漁期,嚴禁漁民出海捕撈作業。而對于連云港海域150多戶漁民來說,每年的6月15日至7月15日前后,恰恰就是毛蝦捕撈的最佳時期,一旦錯過了這個時期,毛蝦就自然死亡了。
環資辦案團隊認為,如果“蝦皮網”被認為是禁用漁具,那么這些在黃海世代靠捕撈毛蝦為生的漁民都會涉嫌犯罪。
為達到天理國法人情的統一,檢察官們對捕撈毛蝦的漁具,進行走訪調研,深入研究這種漁具對海洋生態造成的影響。2018年11月份,該團隊與江蘇海警支隊、江蘇海洋水產研究所在太倉召開了聯席會議,探討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中“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起訴標準的認定。最終會議決定,找到了沒有直接將“蝦皮網”歸為《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中規定明令禁止使用的“底扒網”的依據。
經過多輪的調查、調研、會商,最終,對這四起案件作出撤案決定。
同時,該團隊根據調研情況撰寫情況報告,梳理黃海海域捕撈毛蝦傳統及江蘇省內毛蝦缺少專項捕撈許可的情況,聯合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等多部門向農業農村部進行了具體報告。很快,農業農村部出臺了《2020年伏休期間特殊經濟品種專項捕撈許可和捕撈輔助船配套服務安排的通告》,最終推動江蘇被農業農村部列為伏休期間毛蝦專項(特許)捕撈唯一試點省份,在連云港市海州灣部分海域開展毛蝦捕撈。保護了漁民、魚販、毛蝦加工企業近萬人的生產生活。
漁民的生計問題解決了,但如何防止有人在特許捕撈期間,借特許政策渾水摸魚成了檢察官思考的新問題。
“被告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規定……”2021年6月18日,在“守護海洋公益行”精準普法月月行活動現場,灌南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灌南人民法院將法庭“搬”到了漁港碼頭,對一起破壞海洋生態的非法捕撈案件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檢察辦案不再滿足于案件捕了、訴了,而是能夠‘多想一步,多走一步’,既彰顯了公平正義,又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比虆⑴c此次普法活動的市人大代表、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邱昊說。